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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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医科大学财务宣传系列之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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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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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对报销单据的要求

1、发票必须印有税务或者财政监制章。

2、发票抬头(客户名称)为“徐州医科大学”。

3、开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,发票内容不得涂改。

4、涉及开具烟、酒、礼品、食品、旅游、健身等发票不得报销。

5、商场、超市等购物电脑税务发票即可,不需换开手工发票。

6、使用储值卡支付的打车票、购物发票不得报销,带有固定手机号码充值票不得报销。

7、除单位公车以外,其余人员车辆不予报销停车费、过路费以及燃油费等。

二、报销注意事项

1、购买批量商品(包括办公用品、耗材配件、试剂、图书资料、劳保用品、日用品、洗涤用品等)应附商家开具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,以及部门使用清单。

2、打印、复印、出版、印刷等费用报销时,应附商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。

3、网上购买商品(包括办公用品、耗材配件、图书资料、劳保用品、日用品、洗涤用品等)应要求对方开具纸质发票(非电子发票),并应附商家开具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。

4、订阅报纸、刊物须在预算范围内,应附邮局开具的明细清单。

5、版面费报销时,应附录用通知。

6、境外发票为外文的,应附简要中文说明。

7、发生业务开具发票,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。

三、购买有关物资的登记要求

1、购买图书应参照《徐州医科大学自购图书入库管理规定》的范围进行登记。

2、购买家具、设备类资产应参照《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的范围进行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