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预算部门、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会计法》《预算法》规定,会计年度及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,学校应按法规要求对形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,填报相关报表,编制财务决算报告。2019年学校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,启用新系统,实行“双功能、双基础、双报告”核算模式,会计核算和报销系统发生了重大变化。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,保证财务决算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,请各预算部门务必做好相关事项。现将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财务对外服务时间
日常服务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。20日后停办各项业务,须办理的业务请提前安排。
二、经费管理
1.专项经费:请各相关部门、学院(部)、项目经费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,按苏财预〔2018〕59号文件要求,两年内(2018年及以前)未使用完的项目经费余额,省财政将全部收回统筹使用。对尚在进行中的专项经费业务支出,请于20日前抓紧完成各类报账和冲账手续。
2.校内2019年基本预算支出:年末余额统一收回学校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借款清理
根据《徐州医科大学预借款管理办法(修订)》徐医大〔2018〕156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还款冲账手续。已借款尚未报销冲账的教职工务必在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。
2.数字化校园网上财务审批流程
请务必关注数字化校园财务审批流程,已经在网上提交的报销单,如不能在12月20日前签好字,请在网上自行撤销,并到113办公室取回原始票据。
3.网上预约系统
已预约的报销单请在12月20日前报销,若无法报销的,请在预约系统中撤销,以免影响项目余额。
4.暂存款清理
各类来款(如科研课题项目到款、保证金、支付失败款项等),须在12月20日前至计财处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。
5.资产管理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在资产管理处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的资产,请务必在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完成报销手续。
6.报账开始日期另行通知。
请各预算部门根据通知要求,合理安排时间,确保学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完成。
计划财务处
2019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