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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财务处关于协助教职工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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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年0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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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渐近尾声(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),围绕“学党史、办实事”工作要求,计划财务处为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教职工提供办税服务,保障每位教职工“依法纳税”的同时,切实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。

一、服务方式:

电话服务:83262291、83262232

现场办理:行政楼111办公室

二、特别提醒:

1.涉及补税的教职工一定要谨慎,可能因税款计算方式不同产生税差;

2.尚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教职工请尽快申报办理,否则可能影响到个人纳税信用。

计划财务处将继续为教职工提供税务咨询服务,立足工作实际、创新工作举措,在服务提升中办实事,推动党史教育走心走深走实。



计划财务处

5月31